市中医医院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-医德医风-荆门市中医医院 荆门市石化医院
市中医医院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1-12-24 浏览:12330

  为认真贯彻省委、市委决策部署,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》通知要求,“十四五”期间重点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,现结合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、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要求,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紧紧围绕清廉湖北、清廉荆门建设目标,聚焦医院建设、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,努力打造“政治生态好、廉洁状况好、医德医风好、群众评价好、发展势头好”的清廉医院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为医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清廉荆门建设提供坚强保证。

  二、工作目标

  到2025年底,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行更加顺畅,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自觉,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、制度完善;基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长效机制成熟定型,药品耗材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环节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,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,群众“看病贵”“看病难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幅跃升;医院领导班子崇廉拒腐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稳固筑牢,党员干部政治意识、纪法意识、担当意识明显增强,广大医务工作者职业操守、职业精神进一步树牢,清廉文化深入人心,医德医风明显改善。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工作制度,实行党建、医疗、清廉“三包保”,定期到基层指导党建、业务及清廉建设工作。

  三、重点任务

  (一)加强党的建设,强化政治引领

  1.政治建设不放松。把践行“两个维护”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、市和市卫生健康委的重大方针政策部署。严格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》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着力提升医院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
  2.民主集中不放松。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健全党委会议、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,坚持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,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。凡属重大问题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及相关程序规则,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,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,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。认真贯彻中央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委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促改革、保落实的领导作用。

  3.理论武装不放松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,开展党章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研学活动,重点学习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、医疗行业“九不准”规定等,全面领会精神实质,强化法纪观念,严守规矩底线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作用,通过专题报告会、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,围绕遵守党纪法规、带头廉洁从政主题开展学习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权力义务关系,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  (二)规范医院运行,完善治理体系

  4.规范医疗行为,落实主体责任。紧紧围绕国家、省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有关要求,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服务制度,固化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成部分。一是创新服务模式,充分利用科学技术,推进一卡通、一站式服务,落实预约诊疗、远程医疗、医学影像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制度,把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。二是改进服务措施,完善患者满意度测评体系,根据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需求、感受和期望,改善服务措施,提高满意度。三是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,健全质控体系,落实核心制度,加大关键部门、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力度,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水平、服务持续改进能力。四是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,健全医务人员年度考核、医师定期考核机制,切实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。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结果点评制度、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机制,建立药品、耗材的跟踪监控和超常使用预警制度,指导医务人员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,促进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,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。

  5.规范预算执行,落实绩效管理。牢固树立“过紧日子”理念,严格保障预算执行,在日常业务管理中严控一般性支出、节约资源成本,确保全流程管控。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,做到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。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,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,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,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。落实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,科学设置评价标准,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,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奉献防病治病一线,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价值获得感。

  6.规范收费服务,强化价格监管。严禁重复收费、串换项目收费、分解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。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《湖北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暂行实施办法》,对内部价格行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,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管控、控费机制、价格调价管理、价格公示、“一日清”费用清单、医疗服务价格自查、价格投诉管理、价格管理奖惩、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等制度,进一步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行为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监管检查。

  7.规范财务管理,提升资金质效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有关预算、成本、资产、内控、运营等制度体系,依法依规规范经济活动,发挥经济管理工作的服务、保障和管控作用。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,加大预算执行、经济管理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力度。重点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管措施,努力提升运营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
  8.规范采购行为,落实采购政策。从2020年到2022年开展为期3年的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。按照《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三年专项行动计划》的要求,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,重点完善医疗设备、药品耗材等采购管理与监督机制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要做到“九个严格”:严格依法采购、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、严格招标文件制定、严格专家论证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管理、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、严格加强内控管理、严格监督检查、严格责任追究。执行政府采购及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标准,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。落实国家和省、市药品带量集中采购,鼓励并规范以医联体和医疗联盟为单位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,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。严厉打击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,促进合理用药和规范行医,全面构建“亲清”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。

  (三)强化权力制约,健全监督机制

  9.强化对“关键少数”的监督。医院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,强化对班子成员监督、教育和提醒,及时果断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到抓早抓小、防患未然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强化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,坚决纠正班子成员间不敢监督、不愿监督的“老好人”思想。

  10.强化日常监督制度笼子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、责任报告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。坚持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,分层分类加强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、述职述廉、廉政提醒和谈话函询等制度,加强各类审计问题整改力度,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。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廉洁从业规范,织密织牢医务人员从业规范体系,消除监督盲区死角。严格落实党务公开、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规定,强化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。

  11.强化纪检监督作用。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探索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。针对容易产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部门、关键岗位、薄弱环节,协助党委建立健全权责明确、刚性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任职交流回避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,健全对关键岗位、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,通过廉政谈话,对关键岗位人、财、物的事前审批备案、事中适时监督、事后考核评价,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,防止滋生“微权力腐败”。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,做到提前介入、严格程序、全程参与,确保各操作环节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重视内部审计工作,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对审计工作的再监督职能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,明确人员编制,配齐、配强专职工作人员,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稳定性,加强教育培训,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。

  12.强化廉洁风险点管控。加强对基础建设、药品耗材及设备采购、财务管理、学术管理、后勤管理、工程建设、信息化建设、选人用人等廉洁风险点的管控。建立排险情、排险点、排险种、排险象、控风险“四排一控”风险排查机制。推动健全上述重点领域的刚性制度,积极探索建立各项工作“阳光运行”机制。

  13.强化行业综合监管。一是职能运用。充分运用监督职能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,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、乱收费、诱导消费、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,净化医疗环境。二是系统运用。进一步推进和运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,完善问题规则,精准数据分析,及时反馈认领,实施全流程监管。三是结果运用。严格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,将结果运用于绩效评价、重点专科遴选、执业行为积分、职务职称晋升等,加大推力,形成合力。

  (四)持续纠医纠风,严格执纪问责

  14.持续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。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集中整治和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。围绕药品、高值耗材(特别是滥用骨科高值耗材)、检验检测试剂、大型医疗设备等采购使用情况,开展新一轮风险排查,进一步健全完善抗菌药物、耗材使用、辅助检查总费用排名公示制度,合理性分析评价,对不合理行为要追究责任,处罚、处理到位。要重点惩治在临床诊疗中,收受药品、耗材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“回扣”、提成,收受患者“红包”或向患者索要“红包”及其他财物,为经销商提供“统方”等行为。严格执行《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》,斩断医商利益链,坚决整治假借学术会议、科研协作、学术支持、捐赠资助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,对查实的医商勾结、商业贿赂、虚开发票、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。

  15.持续开展“2021年荆楚卫健清风行动”。以问题为导向,聚焦党风廉政、行业作风、医疗管理三大领域,重点治理商业贿赂和“三乱”现象。系统开展行业价值观大讨论、行业作风大体检、风险隐患大排查、医疗服务大改进、综合监管大提质“五个一”活动,促进行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。

  16.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。重视医疗职业道德教育,大力弘扬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的职业精神,弘扬伟大抗疫精神,积极倡导中华传统医德医风。积极开展清廉文化进支部、进科室活动,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,拓展清廉文化阵地,注重培树宣传“德技双馨”先进典型,开展“清廉科室”“清廉支部”建设,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。注重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,营造全行业崇廉尚洁氛围。严格落实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)》,完善行风管理制度,明确行风管理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行风管理队伍。

  17.持续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。坚决贯彻落实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,重点打击“假病人、假病情、假票据”的“三假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。对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住院、虚假住院、挂床住院、分解住院、伪造医疗文书、财务票据、套高收费、过度医疗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,要依法依规严肃、严厉查处。

  18.持续加大不正之风案件惩戒力度。建立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,建立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不良单位黑名单制度,对经行政机关认定、司法机关判定或仲裁机构裁定后,发生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列入征信系统,并向社会公示公布,实行行业禁入、列入失信黑名单。涉及违法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科室、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清廉医院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,是全面推进清廉荆门建设的重要载体,是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
  (二)强化监督考核。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、年度考核、述职评议范围,加强督促检查,对工作落实不力、图形式、走过场的,要督促整改、严肃问责。要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,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、奖励惩处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

  (三)强化宣传引导。要突出特色,注重清廉文化的营造和宣传,并灵活运用不同方式,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,广泛营造声势,提高群众参与度,积极助推活动开展。要拓宽、畅通各层级的投诉举报渠道,加大“互联网+”问题线索收集力度,积极发挥群众和患者监督的作用,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,不断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。